一、 |
本章程依「台灣學術網路管理規範」訂定,以配合台灣學術網路管理政策,管理宜蘭縣學術網路,以增進其有效運 作。 |
二、 |
本委員會由宜蘭區域網路中心(國立宜蘭大學圖書資訊館)主任擔任召集人,並由宜蘭區域網路中心聯絡人擔任執行秘書,除召集人及 執行秘書為當然委員外,其餘委員由各連線單位之代表組成。 |
三、 |
本委員會之功能及任務如次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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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配合台灣學術網路運作,訂定各項管理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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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 |
本委員會每半年開會一次,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。 |
五、 |
本章程修正時須經宜蘭區域網路中心管理委員會通過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