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8年12月14日第2次管理委員會通過 |
|
一、 |
本章程依「 臺灣學術網路管理規範 」訂定,以配合臺灣學術網路管理政策,管理宜蘭縣學術網路,以增進其有效運作。 |
二、 |
本委員會由宜蘭區域網路中心(宜蘭大學電子計算機中心)主任擔任召集人,並由宜蘭區域網路中心聯絡人擔任執行秘書,除召集人及執行秘書為當然委員外,其餘委員由各連線單位之代表組成。 |
三、 |
本委員會之功能及任務如次: |
1.配合臺灣學術網路運作,訂定各項管理措施。 2.引導使用者尊重資訊倫理,重視網路禮節及正確使用資訊。 3.研擬網路管理規範、解釋爭議、仲裁及協調。 4.協助各連線單位解決網路相關問題。 5.交流經驗及技術,舉辦各類相關研討會。 6.其它相關事項 |
|
四、 |
本委員會每半年開會一次,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。 |
五、 |
本章程修正時須經宜蘭區域網路中心管理委員會通過。 |
日期 |
文件名稱 |
檔案下載 |
2022/06/15 |
第二十七次管理委員會會議記錄 | |
2022/06/15 |
第二十七次管理委員會會議簡報 |